时间:2018-10-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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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潭县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执行中央、省、州、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我县各界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负责调查研究、检查落实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向县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负责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3、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4、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工商联、县民宗局的工作,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4人;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593.33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592.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2%,较2016年423.8万元增加169.03万元,增加39.88%,年初结转和结余145.89万元,占总收入的24.59%。 (二)支出总计448.4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09万元,占总支出的9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3万元,占总支出的6%。 年末结转和结余145.89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8.4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6年429.84万元增加18.59万元,增加4.32%。其中:基本支出448.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较2016年404.88万元增加18.21万元,增加4.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较2016年24.95万元增加0.38万元,增长1.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5.3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43.08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99万元,比预算减少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比预算减少2.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比预算减少0.9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3万元,较上年减少6.42万元,减少25.67%。其主要原因是相应办公费等运行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为1.5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36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08.63万元,固定资产为56.65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 39.47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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