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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石门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8-10-22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石门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 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临潭县石门乡人民政府是临潭县十六个乡镇之一,是临潭县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负责全乡的社会事务与农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领导职责,是乡镇一级部门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6人,退休人员11人;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8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602.1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601.5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本年利息收入0.56万元占总收入的0.09%较2016年934.8万元减少333.26万元,减少35.65%。 年初结转和结余7.29万元,占总收入1.2%。
   (二)支出总计609.3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3万元,占总支出的72.0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8万元,占总支出的21.08%。
  3、农林水支出32.34万元,占总支出的5.31%。
    年末结转和结余7.29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8.8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91%,较2016年929.1万元减少了32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01%;项目支出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9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3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15%,较2016年470.9万元减少  31.6万元,减少6.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1%,较2016年66.6万元增加61.88万元,增加92.91%;农林水支出32.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1%,较2016年354.4万元减少322.06万元,减少90.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1.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71.65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6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5万元,比预算减少0.1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5万元,比预算减少0.19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5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加0.35%。其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开支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打印机及办公家具26.0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69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465.53万元,固定资产为226.2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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