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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8-10-15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4人,退休人员0人;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72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97.6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年初结转和结余1.88万元,占总收入的0.5%。
   (二)支出总计394.2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3、农林水支出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3%。
5、节能环保等支出0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3.26万元,占总支出99.7%。
年末结转和结余5.41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94.2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 99.7%。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2016无增减;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万元,较2016无增减;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2016年无增减;城乡社区支出 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较2016年减少5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2016年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9.3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3.88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0.8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2万元,比预算增加 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19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26万元,较上年增加65.71万元,增加1.2%。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乡镇所人员工资关系划转到局机关,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为12.0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为80.88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9.8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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