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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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潭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解决新问题,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查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办理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党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1人,在职15人,行政离退休4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06.5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较2016年增加43.71万元,增加16.63 %,年初结转26.43万元,占总收入的8.6%。 (二)支出情况: 2017年总支出28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72万元,占总支出的89.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3万元,占总支出的9.6%。其他支出2.26万元,占总支出的0.78%;年末结转43.79万元,为本年度群防群治资金因客观条件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88.71 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 100 %,较2016年增加38.13 万元,增加15.21 %。其中:基本支出288.71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2.76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5.95 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4.51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0.09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4.98 万元,比预算增加 10.3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4.92 万元,比预算增加 10.41 万元主要用于2辆车辆维稳、综治反邪教等工作下乡燃油及车辆保养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06 万元,比预算减少0.03 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为17.6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耗材、复印等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134.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61.41万元,固定资产为73.01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全部车辆价值为4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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