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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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行政事业等各经济管理部门的行为,为政府和上级领导提供宏观决策依据。 (二)在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三)依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有关审计。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5人;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9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一)收入总计266.6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54.41万元,占总收入的95.42%,较2015年210.95万元增加43.46万元,增加20.6%,年初结转和结余15.68万元,占总收入的5.9%。 (二)支出总计262.2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09万元,占总支出的84.4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0万元,占总支出的11.90%; 3.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76%; 4.其他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1.90%。 年末结转和结余20.02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40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6.61%,较2015年234.33万元增加17.07万元,增加8.14%。其中:基本支出262.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8.43%,较2015年211.38万元增加12.71万元,增加6.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31%,较2015年22.95万元增加8.25万元,增长35.95%;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79%,较2015年0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100%;其他支出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8%,较2015年0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4.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7.78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6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0万元,比预算减少0.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5万元,比预算减少0.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比预算减少0.1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8万元,较上年减少0.60万元,减少1.03%。其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尚未落实。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当年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14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85.49万元,固定资产为55.39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20.57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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