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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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潭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临潭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一个职能部门,是县委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干部及领导班子建设、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县党员、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和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四)按照党章规定,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及发展工作。 (五)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落实干部教育规划。 (六)贯彻省州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 协调、检查全县人才工作;负责全县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七)协调组织做好全县党建工作计划,指导个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的发展吸收、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八)制定实施县农牧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 (九)围绕党政工作重点,开展对青少年教育工作状况和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承办县委和州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人,退休人员人2人,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8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63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593.2万元,占总收入的92.98%,较2015年635.7万元减少42.5万元,减少7.16%, 年初结转和结余138.3万元,占总收入的21.68%。 (二)支出总计499.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4万元,占总支出的97.5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占总支出的2.46%。 3、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4、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5、节能环保等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年末结转和结余138.3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99.7 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
100 %,较2015年 636.3万元减少 136.6 万元,减少
27.34 %。其中:基本支出 499.7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00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8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97.54
%,较2015年 578.5 万元减少 91.1万元,减少 18.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2.46
%,较2015年 11.8万元增加0.5 万元,增长
4.07 %;农林水支出 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 %,较2015年 0 万元增加 0 万元,增长 0%;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较2015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较2015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9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104.4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2.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9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1.4万元,比预算减少0.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8.4
万元,比预算减少0.6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 万元,比预算减少0.1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 3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99.7 万元,较上年减少136.6万元,减少27.34%。其主要原因是相应邮电费、办公费等运行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当年(有)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39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21.5万元,固定资产为72.4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19.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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