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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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长川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长川乡人民政府是临潭县十六个乡镇之一,是临潭县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负责全乡的社会事务与农业经济发展的指导和领导职责,是乡镇一级部门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机构人员情况 长川乡现有行政机构 1 个,内设4个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司法所牌子);4个中心,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民政事务所牌子)、文化服务中心。无增减变动。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长川乡现有在职人员6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在职22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45人。未统发2人,离退休2人;遗属6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度我乡在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一是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了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二是加强了乡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有保在压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把资金使用到刀刃上,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经费支出。四是财务账目积极向财政一体化系统转变,规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方便了单位财务的审计和公开。 长川乡在上级财政资金的有力保障下,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产业效益显著提高,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呈现稳定的增长态势,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7人,退休人员2人;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45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976.5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972.82万元,占总收入的99.62%,较2015年万元减少(或增加)万元,减少(或增加)%,本年利息收入0.7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08%,年初结转和结余3万元,占总收入的0.31%。
(二)支出总计840.86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支出,占总支出的100%。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33万元,占总支出的7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万元,占总支出的1%。 3、农林水支出218.52万元,占总支出的26%。 4、城乡社区支出5.5万元,占总支出的0.65%。 年末结转和结余135.7万元,其中项目结转108.5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4.11万元,利息结转3.7万元,比上年增加132.7万元,比上年增加4423.3%。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2.8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92 %,较2015年790.27万元增加182.55万元,增加23.1%。其中:基本支出675.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69.4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03.33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2.02%,较2015年526.47万元增加76.86万元,增长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较2015年12.66万元增加0.84万元,增长6.6%;农林水支出218.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较2015年181.14万元增加37.38万元,增长20.6%;城乡社区支出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9%,较2015年
0 万元增加 5.5万元,增长100 %。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78.8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8万元,项目支出为165.1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为129.69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2万元,比预算减少0.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5万元,比预算减少0.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比预算增加0.1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6.8万元,较上年增加15.88万元,增长率19.6%。其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境卫生整治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当年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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