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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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地震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 部门概况 临潭县地震局负责全县防震减灾、检测预报、地震应急、震后救灾,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地震事业。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实施意见、细则、规划和综合性防御对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地震观测网、点(台站),依法保护监测设施、观测环境、地震遗址遗迹。 3、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认抗震设防要求。 4、负责建立群测群防工作体系,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队伍。 5、组织防震减灾宣传,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 6、负责地震应急管理,建立地震应急机制,承担震害预测、调查评估工作。 7、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承担地震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组织地震应急演习。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1人;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41.9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41.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5年106.12万元增加35.84万元,增加33.77%。 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总计141.9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19万元,占总支出的7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万元,占总支出的4.6%。 3、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4、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1.4%。 5、节能环保等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9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较2015年114.85万元增加27.11万元,增加23.6%。其中:基本支出133.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0%,较2015年80.92万元增加18.27万元,增加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6%;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和2015年相同,无增减;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和2015年相同,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2.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81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4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1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7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万元,较上年增加3.21万元,增加70%。其主要原因是联村联户等下乡次数较上年多、办公费等运行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当年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37.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0.4万元,固定资产为37.32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16.9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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