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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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开展道路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荐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开展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工作,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开展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开展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交通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9)、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1人,退休人员1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7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876.7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858.00万元,占总收入的97.86%,较2015年1004.18万元减少146.18万元,减少14.56%, 年初结转和结余17.69万元,占总收入的2.02%。 (二)支出总计833.72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798.53万元,占总支出的95.7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万元,占总支出的0.62%。 3、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3.6%。 年末结转和结余43.04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3.7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 100 %,较2015年 987.18 万元减少 153.46 万元,减少 15.55%。其中:基本支出 833.72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较2015年
2 万元减少 2 万元,减少 100 %;公共安全支出 798.53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95.78 %,较2015年 980.44
万元减少 181.91 万元,减少1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9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62%,较2015年 4.75 万元增加 0.44万元,增长 9.26%;城乡社区支出
3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较2015年0万元增加30万元,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552.05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281.67 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8.3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2.4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0.83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48.32 万元,比预算增加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2.49 万元,比预算增加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15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83 万元,比预算增加 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40.53 万元,较上年504.44万元增加236.09万元,增加46.8%。其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运行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当年有政府采购,其中货物采购49.93万元,服务24.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940.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63.48万元,固定资产为877.36万元。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全部车辆价值为311.9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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