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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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洮滨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洮滨乡人民政府是临潭县十六个乡镇之一,是临潭县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负责洮滨乡全乡的社会事务与农业经济发展的指导和领导职责,是乡镇一级部门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机构情况 洮滨乡现有行政机构 1 个,内设4个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人民武装部牌子);4个中心,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民政事务所牌子)、文化服务中心。无增减变动。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4人,退休人员6人;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6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1093.8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0,92.78万元,占总收入99.9%的,较2015年795.10万元,增加297.68万元,增加27%。 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总计1060.8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20万元,占总支出的5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7万元,占总支出的4%。 3、农林水支出450.9万元,占总支出的42%。 4、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5、节能环保等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年末结转和结余31.9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060.8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 %,较2015年795.10 万元增加265.76
万元,增加25 %。其中:基本支出609.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7.5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54 %,较2015年493.44万元,增加75.76万元,增加13.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7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 %,较2015年102.47万元,减少61.7万元,减少151.3 %;农林水支出45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 %,较2015年171.36万元增长279.54 万元,增长 163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较2015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较2015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3.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45.08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5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0.5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63 万元,比预算减少4.3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63 万元,比预算增加
-3.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比预算减少0.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20万元,较上年增加75.8万元,减少13.3%。其主要原因农林水支出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当年(有/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31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89.87万元,固定资产为127.41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9.4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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