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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临潭县新城镇为一级预算非收入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单位由党政机构(内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及事业机构(内设农业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安全检站及交管站。)构成。其中人员有行政机关人员32人,有科级领导职数14名,即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维稳副书记1名(分管维稳和统战工作)、党委副书记1名(分管党建)、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其中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镇长1名)、人武部长1名、司法所长1名、食药监所长1名、计生办主任1名。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编制人员127人,其中参公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4人;遗属21人。独立核算单位一个,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2,379.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4.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2,131.8万元,占总收入的89.73%,较2015年万元增加755.4万元,增加46.52%

    年初结转和结余2万元,占总收入的0.084%

   (二)支出总计2,269.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552.0万元和项目支出717.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9.9万元,占总支出的61.8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67%

  3、农林水支出423.1万元,占总支出的18.64%

  4、城乡社区支出286.6万元,占总支出的12.63%

    年末结转和结余111.3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2.0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68.38%,较20151,475.5万元增加76.5万元,增加5.18%。其中:基本支出1,55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4%,较20151084.92万元增加224.98万元,增加2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6%,较2015228.81万元增加13.39万元,增长5.82%;农林水支出42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26%,较2015221.51万元增加201.59万元,增长91%;城乡社区支出28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47%,较201530万元增加256.6万元,增长955.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9.6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万元,比预算减少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比预算减少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减少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9.9万元,较上年增加224.98万元,增加17.18%。其主要原因是相应邮电费、办公费等运行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当年有政府采购,支出货物费49万元,服务费3.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2,0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825.0万元,固定资产为246.5万元。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48.8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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