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卓洛乡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现有在职人员5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在职20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38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总计862.91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862.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8年667.16万元增加195.75万元,增长29.34%。
年初结转和结余54.16万元。
(二)支出总计914.0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03万元,占总支出的69.7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3万元,占总支出的3.13%。
3、农林水支出171.35万元,占总支出的18.75%。
4、其他支出15.00万元,占总支出的1.64%。
年末结转和结余3.06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862.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8年667.16万元增加195.75万元,增长29.3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03万元,占总支出的69.77%,较2018年559.51万元增加139.52万元,增加24.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3万元,占总支出的3.13%,较2018年60.24万元减少31.61万元,减少52.47%;农林水支出171.35万元,占总支出的18.75%,较2018年14.51万元增加156.84万元,增加1080.9%;其他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1.64%,较2018年增加15万元,增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37.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9.92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54250元,全部为货物类采购,其中通用设备25100元,文件柜3900元,办公家具25250元。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1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1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6万元,比预算减少1.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比预算减少1.0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08万元,较上年637.75万元减少518.67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未将2019年人员工资计入等运行费用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682.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59.71万元,固定资产为123.12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包括丰田牌越野车1辆,大众轿车1辆。全部车辆价值为32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