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我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草案,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制定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建立和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辖区内社会救援力量,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临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转变职能。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决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0人;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4人;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377.2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77.28万元,占总收入100%的,较2018年260.78万元增加116.5万元,增加44.67%,
年初结转和结余1.98万元。
(二)支出总计377.71万元。包括: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7.71万元,占支出的100%
年末结转和结余1.56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377.28万元,占本年收入总计的 100%,较2018年260.78万元增加 116.5万元,增加44.67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7.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公用经费支出6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0.3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17 万元,比预算增加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86万元,比预算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31 万元,比预算增加 0 万元。
2019年无因公出国出境团组及个人。
2019年公务接待批次3批,共约3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5万元,较上年增加29.64万元,增加80.52%。其主要原因是相应邮电费、办公费等运行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当年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50.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万元,固定资产为48.49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全部车辆价值为63.82万元。
2019年新增固定资产2.32万元,为党政信息化项目划拨资产。
本单位重点绩效评价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已完成。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