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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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政协临潭县委员会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的内容和形式除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2.机构情况。 政协临潭县委员会现有六委一室,即民族宗教和社会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提案法治妇女青年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农牧环境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构成情况 政协临潭县委员会现有在职人员2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在职16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6人;工勤编制4人,在职6人;行政离退休27人。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总计683.51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569.7万元,占总收入的83%,上年2018年总收入762.74万元,比上年减少79.23万元,比上年减少11%。 年初结转和结余113.8万元,占总收入的17%。 (二)支出总计683.5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96万元,占总支出的7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2万元,占总支出的21%。 年末结转和结余18.01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0.3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 100%,较2018年支出676.22万元,减少65.91万元,减少10%。其中:基本支出608.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2,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6%,较2018年409.2万元增加54万元,增加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较2018年267.02万元减少121.5万元,减少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7.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1.52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0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8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接待批次15次,国内接待人次300人次,出国出境0批次0人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万元,固定资产为 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全部车辆价值为49.26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当年有政府采购。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1、部门评价目的及依据 ;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州、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2、部门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 为了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与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对各项工作结果进行测评,并对各类经费的资金落实、支出、监督、管理的跟踪问效,了解资金使用的过程、结果,判断资金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和有效。 3、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 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指标设置中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目标与结果比较、投入与效果比较等方法设置指标体系。通过设置指标的实现值、标准值、权值和权值的记分方法的体系来评价每个指标的最终得分,以最终得分来综合评价项目的绩效,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专题召开了绩效评价会议,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项工作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
附件【县政协.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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