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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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社局2016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临潭县人社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大中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体系,拟定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全县社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申报、核定的管理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技工类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6)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福利和退休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业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7)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 (8)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级、省市级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拟定全县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深化改职称制度改革的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转干部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的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公务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流动、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政策法规,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定县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1)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拟定全县协调劳动关系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主管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协调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3)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本单位独立机构个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一级预算单位,属国家行政机关。 3.人员编制情况临潭县人社局核定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核定部门领导职数5名。核定其他领导职数2名。行政在职27人,事业在职33人,退休11人。 二、临潭县人社局决算说明 1.2016年总收入8835403.92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7649.90元,占总收入的99.7%,其他收入27754.02元,占总收入的0.3%). 2.2016年总支出为8740729.67元,比上年增加1861062.03元,增加 2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8707.9元,占总支出的53%;办公经费、奖金、三支等项目支出3804019.27元,占总支出的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002.5元,占总支出的3%。)。 3.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2016年度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为8807649.90元,其他收入27754.02元;年末结转结余9127465.40元。 4.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本年固定资产为1107826元,比上年增加30150元。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4485.45元,(其中接待费为4549元,车辆运行维护费为29936.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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