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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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研究拟定贯彻中央、省、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2、组织协调县直农业部门,涉及部门的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工作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为全县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服务。
3、结合本县实际,研究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的规划和意见,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承担县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6、协调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审计监督,指导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集约整合。
7、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协调指导县涉农社团组织的业务。
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
9、贯彻落实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县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承办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的各项会议、文件;组织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推进会、座谈会、总结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10、做好协调服务及督促检查工作,协调省州县委、各乡镇、各单位帮扶办及帮扶单位的工作。督促检查省州委、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安排的落实,搞好对帮扶单位单位、帮扶干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督促、考核等工作。
11、制定和完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工作方案、调研报告、典型材料等,建立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工作台帐,对各级帮扶村单位及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记实、统计、上报,形成比较详尽的工作档案,保障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12、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帮扶单位在实践中的新创造、新思路、新做法,及时发现推广各级干部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纠正各单位和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开展专题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工作发展方向,防止消极负面影响。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兄弟县市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13、组织开展全县“三变”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相关“三变”改革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求,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三变”改革工作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三变”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14、统筹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以农牧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农牧村环境整洁为突破口,以美丽乡村和“小康村”建设为导向,在全县城镇规划区以外的农牧村区域,分层次分步骤地推进农牧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同时兼顾全县农牧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谋划部署、协调指导和组织推动。
15、承办州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
中共临潭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按科级设置,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9名。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收入预算92.6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情况基本支出预算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1.76万元,占总支出的66.6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9万元,占总支出的16.07%,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17.27%。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万元。
1、公务接待费1.80万元。
2、会议费1万元。
3、车辆运行维护费用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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