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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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了解掌握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主要工作情况;搜集整理县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收集整理编报信息,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2、根据县政府总体思路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及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制定方针政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事务,协助县政府领导联系协调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和县内外的有关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县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4、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他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5、承担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下达的各类文电的处理工作;承担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 6、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 7、负责县政府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工作。 8、负责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藏语言文字工作。 10、负责全县外事工作。 11、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行政人员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督察专员1名。下设5个职能股室(综合股、秘书股、文档股、藏语言文字工作股、外事股)。 县政府县级领导职数按照州委和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设事业单位有大数据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办公室,其中:大数据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7名,信息化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10名。 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省、州县委的有关规定执行;非领导职务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入1034.4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4.45万元,比2020年(894.355)预算增长140.095万元,增长15.33%。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034.4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增长140.095万元,增长15.33%。其中: 1、人员工资支出849.45万元。 2、公务运行经费支出115万元。 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4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034.45万元,比2020年(894.355)预算增长140.095万元,增长15.33%。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8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10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长率为80%,其原因为天津观摩团及全州脱贫攻坚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无增加;会议费20万元,2019年会议费20万元,无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计征收非税收入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662.07万元,下降27.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减少 ,其中利息收入0.8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比2019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采购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08487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价值230.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价值156.8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21.7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1、部门评价目的及依据 ;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州、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2、部门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 为了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与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对各项工作结果进行测评,并对各类经费的资金落实、支出、监督、管理的跟踪问效,了解资金使用的过程、结果,判断资金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和有效。 3、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 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指标设置中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目标与结果比较、投入与效果比较等方法设置指标体系。通过设置指标的实现值、标准值、权值和权值的记分方法的体系来评价每个指标的最终得分,以最终得分来综合评价项目的绩效,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专题召开了绩效评价会议,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项工作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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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政府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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