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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9-09-26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人民政府

关于临潭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以及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助力脱贫攻坚,夯实发展基础,保持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全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8年大口径财政总收入任务数为9608万元,实际完成10356万元,占年预算任务的107.78%,比上年完成数减少2012万元,下降16.2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任务数5020万元,实际完成5507万元,占年预算任务的109.70%,比上年完成数减少1391万元,下降20.17%。

1.从收入结构看:

税收收入完成3154万元,占预算3073万元的102.64%,同比增长10.74%,明细收入如下:

增值税完成1901万元,占预算1889万元的100.64%,同比增长23.76%,;

企业所得税完成32万元,占预算85万元的37.65%,同比下降82.51%;

个人所得税完成149万元,占预算175万元的85.14%,同比下降26.24%;

资源税完成17万元,占预算20万元的85%,同比增长54.55%;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78万元,占预算197万元的141.12%,同比增长36.27%;

房产税完成171万元,占预算201万元的85.07%,同比下降11.86%;

印花税完成38万元,占预算25万元的152%,同比增长58.33%;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6万元,占预算35万元的74.29%,同比下降18.75%;

土地增值税完成111万元,占预算100万元的111%,同比下降4.31%;

车船税完成252万元,占预算250万元的100.80%,同比增长5%;

耕地占用税完成7万元,占预算6万元的116.67%,同比下降12.50%;

契税完成169万元,占预算85万元的198.82%,同比增长72.45%;

环境保护税(本年新增加税收收入科目)完成3万元,占预算5万元的60.00%。

非税收入完成2353万元,占预算1947万元的120.85%,同比下降41.90%,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440万元,占预算266万元的165.41%,同比增长66.0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85万元,占预算150万元的256.67%,同比增长160.14%;

罚没收入完成639万元,占预算420万元的152.14%,同比增长62.6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本年全部为利息收入)完成238万元,占预算18万元的1322.22%,同比增长693.33%;

其他收入完成651万元,占预算1093万元的59.56%,同比下降79.74%;

2、从组织收入部门看:

国税部门收入完成5927万元,完成年预算任务5764万元的102.83%,占大口径财政收入的57.23%,同比下降4.56%;

地税部门收入完成2323万元,完成年预算任务2163万元的107.40%,占大口径财政收入的22.43%,同比增长19.13 %;

财政部门收入完成2106万元,完成年预算任务1681万元的125.28%,占大口径财政收入的20.34%,同比下降49.95%(主要受上年一次性收入基数大的影响)。

(二)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公共财政支出2607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0%,比上年增支32289万元,增长14.1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2146万元,增长8.97%。

2.国防支出9万元,比上年减支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下降84.75%。

3.公共安全支出56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1861万元,下降24.78%。

4.教育支出389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4%,比上年增支6885万元,增长21.47%。

5.科学技术支出1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52%,比上年减支28万元,下降12.79%。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04%,比上年减支3091万元,下降33.7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06万元,比上年增支42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7.02%。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5790万元,下降33.91%。

9.节能环保支出175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0%,比上年增支7762万元,增长79.55%。

10.城乡社区支出3680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98.92%,比上年减支1839万元,下降33.32%。

11.农林水支出926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4%,比上年增支37233万元,增长67.14%。

12.交通运输支出68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2%,比上年增支1771万元,增长34.90%。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47%,比上年减支281万元,下降46.68%。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4295万元,下降67.14%。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99万元,增长8.49%。

16.住房保障支出165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10711万元,下降39.32%。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1万元,增长15.66%。

18.其他支出1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273万元,下降59.09%。

19.债务付息支出4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86万元,增长64.14%。

20.债务发行费支出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2万元,增长240%。

(三)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年完成县级财政收入5507万元,加调入资金63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676万元、新增债券16882万元、上级各类补助233220万元,其中:(1)返还性收入1680万元,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11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38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改返还13万元、营改增收入划分税收返还1514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1578万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4380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074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9084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469万元、成品油价税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17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608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459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312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71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803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1748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630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2976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36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99962万元;全年财政总收入265650万元。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60767万元,加上解支出183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8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解基金647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2651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收支平衡。

(四)、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127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收入24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400万元、本年基金收入39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1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330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

基金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1020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6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868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相关支出56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24万元、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13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7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万元。

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1275万元,支出累计完成11020万元,调出资金160万元,年终结余95万元。

  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2,14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0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5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7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9万元。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累计完成16,12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77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18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9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9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上年结余10,779万元;收入累计完成12,149万元;支出累计完成16,1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80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和异常突出的支出压力,财税部门坚持依法理财,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规范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总体任务,全力做好新常态下财政各项工作。

    (一)强化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面对政策性减收、企业减负等诸多困难,狠抓财政收入不放松,有效缓解收入压力。一是强化税收征管。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加大税收稽查和清欠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对主体税种,重点税源,纳税大户的监控,切实做到挖潜堵漏。二是加强非税管理,全面实施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改革。三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主动衔接各级各类扶持资金,加大财政增量。

    (二)优化支出,全力以赴保障民生。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年财政累计投入十类民生领域支出达到217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87%。

    一是全力保障全县脱贫攻坚。投入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050万元(县本级安排1100万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完成回收789户4151万元,完成续贷4093户19904万元。统筹推进产业扶持、转移就业、异地搬迁、医疗救助、专项贷款等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着力构建财政扶贫投入机制,改善基础设施短板,突出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二是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事业累计支出38952万元,较上年增支6885万元,保障了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了教育优先发展。三是不断完善社保体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78万人、医疗救助困难群众达到1578人次;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力度,投入资金11700万元,较上年增长8%;为困难群体代缴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扩大养老机构建设,经济困难老人补贴及高龄补贴政策全面落实;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补充卫生扶贫救助基金400万元,实施建档立卡户免费体检并代缴医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及村医受益;提高干部保障水平。落实资金1148.62万元兑现艰边津贴提标补发政策;落实资金5132万元发放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奖励。村干部报酬由1.2万元/年提高到1.9万元/年,组干部报酬由0.36万元/年提高到0.58万元/年;落实资金51万元兑现村、社妇联主席报酬;保障干部利益落实到位,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大力支持生态环境改善。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年环保支出17519万元,较上年增支7762万元,用于落实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政策,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工程,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扎实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拨付资金16532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建设。

    (三)规范管理,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一是继续强化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增强预算法定意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着力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规范预算收支行为,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提高预算透明度。二是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制定了《临潭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临潭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对全县预算单位2018年度财政资金、2017年和2018年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别进行了自评和第三方评价,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稳步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四是严格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共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42个,采购预算资金1565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13730万元,节约资金192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2%。五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制定《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和《临潭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政府债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使各种举债行为有章可循。六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累计开展以“扶贫资金管理、财政存量资金、精准扶贫贷款、会计信息质量”为主的7次检查,通过检查,有效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财政资金和贷款的管理使用。七是强化财务知识培训。委托第三方会计公司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县级经济发展缓慢,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我县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条件差,财政收入增长缓慢,无大型企业,缺乏重点税源,税收主要依靠建筑业,全县税收收入总量小,本级收入可用财力极低,财政自给率只有2%左右,98%的支出需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来安排,是典型的吃饭型财政,对上级财政依赖程度过高。

    (二)上级陆续出台的减收增支政策较多,县级刚性支出增多,支出压力加大。近几年上级陆续出台了工资提标、保障改善民生、养老保险改革等政策,支出需求越来越大,财力十分紧缺,财政收入增幅放缓与财政刚性支出增多的矛盾日益突出。2014年10月以来,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2016年工资调标和津贴补贴调标、退休费每年调标等工资福利支出政策,工资附加性支出也水涨船高,导致县级财政“保工资”支出急剧增长,经测算改革后每年增加人员方面的支出1.5亿元,而近几年省财政厅给予的财力每年增量也仅5000万元左右,县财政为落实以上调资政策,每年需增加支出缺口近1亿元,且每年累积无法消化。

    (三)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迫在眉睫。截至目前,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58205万元,虽然全部为省财政厅批准的债务限额内债务,债务风险在正常范围内,但每年仍需安排2500万元左右付息资金。县级财政在财力水平不足的情况下,既要搞建设又要保持财政正常运转,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压力巨大,“吃饭”和“建设”的矛盾突出,财政收支不平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艰巨。

    (四)财政供养负担日趋沉重。全县财政供养人口多,财政负担日益加重,目前我县财政供养人员达7737人,每月工资支出就需要6000万元。

    当前我县财政正处于困难时期,为缓解县级财政困难,一方面是对内加强管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另一方面要向上积极争取政策、争取资金。

    (一)加大县域财源培育力度。围绕脱贫攻坚,以财源增长、结构优化、财政增收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巩固基础财源、培育新兴财源,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制定财源建设规划,明确财源发展方向。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财政的严峻形势。始终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县上下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守不发生“发不出工资”的底线和区域性债务风险。

    (三)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深入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清查,加大对我县重点税源行业的管理,加强税收清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四)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向省、州财政做好汇报工作,反映我县实际困难,取得省财政厅的支持,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资金得到保障。

    (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遵循“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县级财政支出顺序。县级财政资金首先用于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社会保障对象补助支出需要;其次是安排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支出;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建立先“三保”支出、后其他支出的库款保障秩序,“三保”首先要“保工资”,每月留足工资资金,确保每月工资及时发放到位。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大幅度压减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六)进一步严控新增政府性债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举借政府性债务只能按照《预算法》规定,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解决,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强化债务管理,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举债部门的主体责任。合理制定债务还本付息计划,避免债务集中到期带来的偿还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谢谢大家!

  
附件【2018年总决算报表.xls.xls
附件【2018年临潭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doc
附件【2018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doc
附件【2018决算报告.docx
附件【临潭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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