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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关于上报2022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2023-06-05   作者:佚名 点击数:  

2022年,我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扛起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生态责任,紧紧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工作任务,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信访调处,加大处罚力度,落实普法宣传,扎实推进了县域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了生态安全。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一是打好蓝天保护战。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在县城区开展空气质量整改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202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建成区外11台10蒸顿以下燃煤锅炉改造治理验收工作;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婚丧嫁娶日等重点监管时段,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加大县城区建设项目、砖厂、砂厂的执法检查力度和执法频次,督促施工场地、煤场、料场、渣场等严格执行扬尘控制“六个百分百”要求,协调环卫部门出动喷雾车、洒水车辆,对城区主干道进行清洗和清扫;加大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更新工作,共淘汰约260余台机动车辆。临潭县城区省级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分析,2022年至今,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4%。二是协调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临潭县13处分散式水源地的区划报告编制工作,区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已批复中央水专项项目冶力关人工湿地污水回用项目已开工建设并已完成主体工程。境内地表水冶木河峡口国控监测断面水质、引洮入潭工程牙当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完成了2022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更新排查并将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全县境内无黑臭水体。三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对其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根据《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异地搬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人员开展了全县8个乡镇11个易地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了村庄内人口数量、改厕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完成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数据上报工作。

(二)紧盯整改责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自2016年以来,我县先后历经中央第一、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第一、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和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等六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截止目前,中央第一轮(19项)、第二轮(16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1项)共46项问题中,目前已全部完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我县整改问题4项,已完成4项。通过州级复查复核4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的20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20项,通过州级复查复核20项。

(三)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重点围绕河湖整治、生态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问题整改等6个方面24类问题,同时对照近期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分组分区域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0多人次,检查重点企业70多家,共排查企业、排污口等点位42个,全县共排查出生态环境问题22项,上报省级14项,完成整改13项,正在整改1项;上报州级8项,完成整改7项,正在整改1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中。

(四)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是不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力度。继续严厉打击了辖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偷采偷挖、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违法行为。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余人次,排查企业560多家次,立案处罚企业3家,行政处罚6.9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份,下达监察建议书4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办单2份,全县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二是积极推进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共受理12369,12345信访投诉25件,处理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迄今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安定的环境信访事件。三是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按照《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县22家医疗卫生机构,48家汽车保养维修厂,5家水电站进行了摸底调查,累计排查单位133家次,排查发现问题19个,对现场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台账资料不健全、暂存间建设、危险废物警示标识不规范等有关方面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现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完成整改率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消除。四是纵深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研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全局干部在认真总结2021年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基础上,针对环境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对照《实施方案》要求,紧跟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美丽甘肃”APP,扎实开展执法练兵工作,环境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五)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疫情防控责任,先后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职工及家属外出情况的摸排,做好办公场所的防护消毒,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自我防护,自觉落实和执行减少外出、减少聚集、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督促职工积极进行核酸检测,推动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二是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共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80多人次,检查各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和医废处置中心等重点单位90家次。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和废水,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持续加大环境宣传教育

一是利用主题日进行宣传。4月2日,联合临潭县第二中学开展“绿色出行 低碳生活,健康人生 廉洁社会”宣传活动;“6.5”世界环境日,在县政府广场举行,6月15日联合县机关事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妇女联合会在县委广场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活动。动中,共悬挂条幅2条,设立展板5块,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环保宣传袋300余个。6月2日上午,联合城关镇北环路社区大党委组织开展了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摆放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环保布袋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6月16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广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发放宣资料1000条份.各类宣佳品500余件。二是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阵地作用,对矿区环境整治、秸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等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宣传。春节前夕,县政府组织生态环保、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出动宣传车辆,利用扩音广播的形式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共计5000余份,在县城广场、小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50余份,并运用电视台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不够精细化,部分施工工地没有完全执行“六个100%”要求,道路扬尘管控仍不到位,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有难度。二是水污染防治薄弱环节较多。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滞后,防护网界碑、界标等防护设施不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有待完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较为突出;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完成有难度,冶木河牙扎木材检查站国控断面水质超标问题需进一步整改,三是矿山环境生态恢复治理有差距。部分矿山采石企业重生产经营、轻恢复治理问题比较突出,实际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落实矿山开发利用分级分层开采的要求,坡面角过大、形成高陡边坡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煤炭市场环保监管有待提高。全县建成优质煤集中配送中心3家,建成二级配送网点11个,覆盖全县16个乡镇。但煤炭管控卡口监管不严格,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煤质检测频次少。五是生态环保能力建设亟待加强。随着生态环境监察的主要工作已由征收排污费为主转变为全方位的现场监督、检查,环境监管范围和对象日益扩大,环境执法肩负的任务日益繁重。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紧缺,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现有人员监管水平有限,借助和利用高科技进行执法监管的手段不多。环境监察、监测体系不健全、投入不足,环境监管能力、监测能力、预警能力较弱,与量大面广及日益繁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相适应。

三、2023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肩负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优先、强化依法监管、推进全民共治,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

(一)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凝聚绿色发展共识,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着力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结合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依托全县“一十百千万”工程,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全域旅游无垃圾建设成果,全面深入推进农牧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力实现绿色崛起目标。

(三)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靠实整改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从快抓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纵深推进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从而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解决公路建设植被恢复不及时、非法排污、生态流量下泄不足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突出问题,特别是对矿产资源、旅游资源、水电资源开发和公路建设中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全面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调处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和环保投诉信访案件,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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