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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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临潭县委关于王淑红等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临潭任字〔2022〕11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淑红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牛永栋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王燕琴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杨宝春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免去:
王淑红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牛永栋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燕琴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宝春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临潭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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