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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临潭县委关于王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临潭任字〔2022〕21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 红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陡同春同志任县地震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世友同志任县移民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成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剑峰同志任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志胜同志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国俊同志任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永福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红梅同志县地震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孔维霞同志任县移民工作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周 宁同志任县文化馆馆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来玉宝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监测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丽琼同志任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副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丁文郁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春林同志任三岔乡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晓兰同志任店子镇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何兆英同志任洮滨镇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小飞同志任术布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胡全兴同志任古战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金虎虎同志任卓洛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宋永春同志任流顺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敏海林同志任新城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染春同志任洮滨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学平同志任石门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穆成龙同志任术布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 霞同志任古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艺虎同志任卓洛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国兰同志任长川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永喜同志任流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朱晓亮同志任店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丁耀伶同志任洮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牛海军同志任王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毛海平同志任石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红平同志任三岔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丁文魁同志任卓洛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郑永平同志任洮滨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周彦龙同志任三岔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丁耀南同志任冶力关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海宏玺同志任八角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成林同志任卓洛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俊仁同志任羊永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丁建云同志任新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四喜同志任洮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 俊同志任王旗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梁勤学同志任石门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温德喜同志任三岔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玉霞同志任冶力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永贤同志任八角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照祖同志任新城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 鹏同志任洮滨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申斌乾同志任石门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何锦川同志任三岔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雷震寰同志任羊沙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丁亚红同志任冶力关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牛砚峡同志任羊永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 成同志任新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兴同同志任店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忠仪同志任王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安林海同志任石门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何 鸿同志任三岔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翟林平同志任羊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 琦同志任冶力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 顺同志任古战阿子滩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葸春生同志任术布乡寺庙办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秦隆耀同志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王 勤同志县移民局工作局局长职务; 刘 斌同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张志胜同志县卫生健康教育所所长职务; 秦国俊同志县农业机械推广站站长职务; 陡同春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永福同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梁文杰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彭成平同志县公安局禁毒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建虹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胡憬新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 红同志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红梅同志县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职务; 杨世友同志县扶贫发展中心八级职员职级。
临潭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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