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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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临潭县委关于党元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临潭任字〔2022〕20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建军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闫 祥同志任县水利综合服务站站长; 刘 斌同志任县重大项目稽查办主任; 苟学俊同志任县生态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 玮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文豪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志刚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闫克俭同志任县运管分局副局长; 李生玉同志任县移民工作局副局长; 何 勇同志任县洮州民俗文化博物馆馆长; 王 宇同志任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李春侦同志任临潭县引洮入潭工程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岳建华同志任冶力关建设执法稽查中队队长; 李国平同志任八角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高晓文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七级职员; 周志勇同志任县扶贫发展中心八级职员。 免去: 闫 祥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高晓文同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岳建华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魏庭胜同志县移民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马仲仁同志县移民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马东强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苟学俊同志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查武堂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生玉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志勇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宇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敏 俊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王丽霞同志县外宣办副主任职务; 李春侦同志卓洛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李国平同志石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临潭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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