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6 作者: 点击数: |
|
潭政发〔2017〕3号 临潭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临各单位: 接临潭任字〔2017〕3号通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 红同志提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外事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牟文渊同志提任县规划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苟学俊同志提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党化昌同志提任县电视台台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红同志提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建平同志提任临潭二中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海燕同志提任县引洮入潭工程建设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建军同志提任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俊英同志提任县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龙同志提任县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志胜同志提任县健康教育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敏志忠同志提任县粮食稽查大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冯玉堂同志提任羊沙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正同志提任三岔乡食药监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志胜同志提任石门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冯大海同志提任县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秦瑞林同志提任县三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宏勇同志提任城关三小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清泉同志任县双拥办主任; 丁建勋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孙玉宏同志任县法制办主任; 刘 斌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李凌军同志任县能源办主任; 高晓文同志任县农技站站长; 郭玉龙同志任县国土局副局长; 李伟耀同志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陈建俊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刘 红同志县金融办副主任职务; 康广林同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贾学礼同志县发改局副局长、能源局局长职务; 李建平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 斌同志县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卢春林同志县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张孝仁同志县双拥办主任职务; 刘 刚同志县政府接待处主任职务; 牛彩玉同志县能源办主任职务; 王世科同志县二中校长职务; 孙玉宏同志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刘 涛同志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苟学俊同志县建设执法稽查大队队长职务; 孙梅菊同志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陈玉锴同志县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李伟耀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杨虎强同志县粮食稽查大队队长职务; 王淑红同志扁都卫生院院长职务。 临潭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0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各部委、单位,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印发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