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临潭县新城镇为一级预算非收入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单位由党政机构(内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及事业机构(内设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扶贫工作站)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935.9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5.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2.94万元,下降3.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调出下派人员工资。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935.9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减少72.94万元,下降3.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调出下派人员工资:2021年减少了 资金72.9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减少66.34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6.6万元。
1、20103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882.37万元。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53.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5.9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935.9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2.94万元,减少3.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调出下派人员工资。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0年预算保持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5.88%,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35万元,与2020年预算保持一致。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今年我镇通过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单位有了绩效管理的理念。从评价项目来看,单位在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的监督以及项目达到的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管理,工作过程进一步得到了规范,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得到了强化。
我镇以深入推进绩效评价为核心,结合我镇实际,建立科学、准确的指标体系,体现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严格评价流程,切实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中期评估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