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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加强经济形势的监测分析,提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及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并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县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要比例关系的科学分析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拟订全县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综合配套改革和专项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组织、指导、审核批复等工作,参与协助全县其他各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研究拟订全县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协调三次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规划和政策。负责对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开展前期论证、储备和推进。负责全县各园区、各平台建设和运行的扎口协调。 (四)负责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的管理与推进工作,拟订投资和建设领域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跟踪、推进服务工作。负责审批限额以下的新办、技改项目,转报限额以上新办、技改项目。 (五)研究并提出全县现代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发展措施,组织服务业项目论证。负责现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协调服务业项目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服务业重大项目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六)研究提出全县农牧业、农牧村经济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规定,协调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 (八)负责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协调。负责全县资源综合利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和粉煤灰利用工作,指导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机关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9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内设股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全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办、物价管理股、粮食与物资储备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入 482.24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5.886万元,增长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机构合并增加了人员经费和粮食股民生保障经费共计185.886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 482.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5.886万元,增长 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机构合并增加了人员经费和粮食股民生保障经费共计185.886 万元。 其中: 1、人员工资144.986万元。 2、公务运行经费0.4万元。 3、粮食股民生保障经费4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82.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 482.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5.886万元,增加6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机构合并增加了人员经费和粮食股民生保障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2019年预计公务接待 0批次,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 10.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482.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5.886 万元,增长 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人员经费和粮食股民生保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 (二)非税收入情况 临潭县发展和改革局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较2019年相同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311.47万元。其中:仓储用房 808平方米,价值1543991.6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75.1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229.58 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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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发改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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