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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流顺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5-11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流顺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流顺人民政府是临潭县十六个乡镇之一,是临潭县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负责全乡的社会事务与农业经济发展的指导和领导职责,是乡镇一级部门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机构设置

潭县流顺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属乡镇级国家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人员编制及机构情况:临潭县流顺镇实有在职职工66人,其中行政人员 21人,事业人员45人。离退休13人,未统发人员1人,遗属3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 1092.39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92.3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0.11万元,增长 19.7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人员变化增加了社保金额和工资支出,新增公路养护费 1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 1092.39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2年预算增加 180.11   万元,增长19.74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人员变化增加了社保金额和工资支出,新增公路养护费 10万元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07.7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1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7.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92.39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 1092.39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180.11 万元,增加  19.7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人员变化增加了社保金额和工资支出,新增公路养护费 1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  1.8 万元,减少  3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油价下跌 人员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四)培训费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

(五)会议费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六)机关运行经费  58.6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29.9    万元,下降   33.7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相比去年减少了建党100周年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预计征收非税收入   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17.542022年预算减少    7.46万元,增长(下降) 29.84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需采购清单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603.52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4196.26 平方米,价值   484.51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1     辆,价值   23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   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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