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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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基本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和兽医、兽药饲料行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牧村的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农畜产品、农牧业生产资料等涉农涉牧的财税、价格、流通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有关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承担完善农牧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全县深化农牧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牧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村土地承包、牧区草场承包、耕地及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拟订全县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畜产品流通和农牧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草原鼠虫害的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 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管理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牧业统计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临潭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包括8个二级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 9411.09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11.0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1382.33万元,增长14.6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中央厕所革命等资金 1382.33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 9411.09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2年预算增加1382.33 万元,增长 14.9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中央厕所革命等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11.09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 5763.36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1478.6 万元,增加 25.66%,增加主要原因是: 经费支出增加 。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3647.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6.27 万元,减少 2.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业保险、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资金减少。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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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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