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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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批准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八)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法规股。 (三)质量股。 (四)综合行政执法股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及“12315”投诉举报受理、分配、调解、查处工作。 (五)登记注册股。 (六)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八)食品监督管理股。 (九)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十)特种设备股。 县市场监管局核定行政编制30名。核定部门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县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804.6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4万元,增长0.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省级转移支付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804.6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2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 0.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其中: 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298.23万元。 2、市场主体管理科目支出11万元。 3、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37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支出148.35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18万元。 6、失业工伤保险11.85万元。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科目支出73.38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33.27万元 9、大病医疗救助缴费0.83万元。 10、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83.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4.6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804.6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 万元,增加 0.0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增加 。 (二)项目支出 无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2023年预计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为取消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培训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培训费用。 (五)会议费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会议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8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减少)了 项目预算资金。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预计征收非税收入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其中利息收入0.1万元,市场监管罚没款收入1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比2022年预算增加 0万元,增长 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70.0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5586.51平方米,价值731.5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6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4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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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市场监管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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