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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5-17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1. 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

(一)县医保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县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及机构情况:医疗保障局在职职工23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16人。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891.8万元,较2022年下达预算数增加10.40万元

(二)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2023基本支出预算89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6.08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增加。

(三)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合计265.51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合计支出34.66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

2.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

3.培训费预计5万元。根据省州的相关安排,拟培训3批人数为100余人次,拟组织本单位职工分批分层赴相关地区培训学习。

4.会议费预计5万元。预计召开二类会议2批次,参会人数为100余人次。

5.机关运行费6.3万元。基本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为 6.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预算采购总额为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8万元。

 

 

 

 

                         二〇年五月十

 

  
附件【医保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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