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长川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乡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临潭县长川乡为一级预算非收入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单位由党政机构(内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及事业机构(内设农业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安全检站及交管站,扶贫工作站。)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065.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1.33万元,增加27.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行政单位职工养老金和专项业务运行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065.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1.33万元,增加27.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业务运行经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专项业务运行经费。其中:
1、201款行政运行科目支出804.94万元。
2、208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2.96万元。
3、210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41万元。
4、221款住房保障支出66.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5.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065.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1.33万元,增加27.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和专项业务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安排单位食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22.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专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预计征收非税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4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金额为149.1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1600平方米,资产原值284.1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资产原值23.28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今年我乡通过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单位有了绩效管理的理念。从评价项目来看,单位在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的监督以及项目达到的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管理,工作过程进一步得到了规范,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得到了强化。
我乡以深入推进绩效评价为核心,结合我乡实际,建立科学、准确的指标体系,体现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严格评价流程,切实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中期评估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