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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5-18   作者: 点击数:  

中共临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承担统筹推进全县巡察工作,组织协调巡察工作,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会同县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汇总汇报巡察成果,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干部进行培训、考核、评价、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提高巡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巡察工作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有效应对涉巡舆情。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独立机构个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一级预算单位,属国家行政机关。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预算收入  84.89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4.89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比2022预算减少 11.81   万元,减少 1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减少州委巡察临潭县委涉粮问题专项资金

(二)支出预算

2023支出预算  84.89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2预算减少11.81 万元,下降 12.2 %减少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减少州委巡察临潭县委涉粮问题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4.89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基本支出  84.89  万元,比2022预算减少11.81万元,减少 12.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减少州委巡察临潭县委涉粮问题专项资金

(二)项目支出

20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比2022预算减少  0万元,下降   0  %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22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2022年预算相同2023预计公务接待  5   批次, 40 人次,主要为  巡察情况督查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四)培训费  0 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 0万元,增加   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五)会议费   0   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 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六)机关运行经费24 万元,比2022预算   12  万元,减少 33.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办公费、差旅费等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二)非税收入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政府采购支出预计和去年相同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21.62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房屋。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0   万元。

  1.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管理、综合协调,积极履职,通过加强单位内部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较好的完成年度绩效评价目标。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在预算执行方面,我部今年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不放松,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加强经费支出审核,抓好公务接待管理;增强资金支出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在预算额度内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同时,我部将继续加强资金的管理,注重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将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2023年巡查办预算公开表格(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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