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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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临潭县信访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传达落实国家、省、州、县党委和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研究制定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承办并反馈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通报全县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来县上州赴省进京个体访及集体访,预测分析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协助责任单位和公安机关做好本县群众来县上州赴省进京访的劝返工作。 (四)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建议。 (五)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文件。负责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全县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基层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的应用。 (八)负责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实施,组织全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 (九)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责转变。县信访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信访制度改革方面的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二是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责,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健全网上信访受理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机构设置 临潭县信访局为一级预算非收入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单位由党政机构(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信访督查办公室)及事业机构(内设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收支总预算280.37 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280.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80.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总支出预算28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8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280.3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3.64万元,增加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26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支出1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印刷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0个。 3、其他项目0个。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5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压减支出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0。2025年预计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为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压减支出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压减支出计划。 (四)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部分业务培训班。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0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压减支出计划。 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9.68万元,较2024年18.35万元增长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单位新增人员。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9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采购5万元,服务类预算采购4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原值:29.87万元,累计折旧14万元,净值15.87万元。2025年预算采购固定资产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减少)了0项目预算资金。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预计征收非税收入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利息收入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支出0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单位以深入推进绩效评价为核心,按照县财政局年度绩效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建立科学、准确的指标体系,体现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严格评价流程,切实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中期评估等有机结合起来,客观准确地反映单位预算资金绩效情况。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预算收支完整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反映上述款项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62、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3、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4、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1.临潭县信访局2025年预算表 2.临潭县信访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临潭县信访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此表为空表,无数据。
此表为空表,无数据。
此表为空表,无数据。
此表为空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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