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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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指导乡镇妇联依照《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工作。 (二)指导、推进各级各类妇女组织的建设,加强农牧村基层妇代会的建设,指导帮助其开展工作;推进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女组织;引导女职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加强同全县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加强妇女协作团结,宣传她们的成就,扩大其社会影响,依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拓发展妇女事业。 (三)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加强对全县妇女工作的分类指导,积极探讨研究新时期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工作新思路。深入实际,经常了解分析妇女儿童情况及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提出建议,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督促有关部门正确执行党和政府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律,呼吁社会各方面重视调查研究妇女问题,努力做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四)指导和推动全县农牧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积极发动组织农牧村妇女群众脱贫致富;组织城镇机关妇女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助。提倡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积极为我县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五)指导全县妇女工作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先进妇女组织和文明美好家庭;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妇女技术培训和妇女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提高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水平。 (六)配合组织部门,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努力提高我县妇女参政水平。 (七)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县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制定。 (八)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中国妇女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九)承办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潭县妇女联合会核定事业编制为8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工作人员6名。截止2024年12月,在职行政人员5名,事业人员3名,十三类人员3名,合计11名。县妇联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253.7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253.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5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7万元,占总支出的75.28%。项目支出62.72万元,占24.72%。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1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191.07万元,预算增加23.34万元,增长1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支出1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2.7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77万元,下降1.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庆“三八”系列活动经费减少。 保运转业务经费1个,主要庆“三八”系列活动经费和乡镇妇联工作经费。 民生保障经费1个,主要是村妇联主席报酬。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5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压减支出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0。2025年预计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为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压减支出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相同。 (四)会议费1.0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33.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规定,压减支出计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55.82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6.32万元,下降1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庆“三八”系列活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4年末固定资产金额原值:13.5684万元,累计折旧6.64万元,净值6.92万元。2025年预算采购固定资产0.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预计征收非税收入0.00万元。 (三)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 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6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6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项目的8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无存在的问题。开展I-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无存在的问题。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存在的问题,不需要通报整改。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5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随单位决算报送财政并随决算向社会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2个,分别为临潭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项目、临潭县交流交往交融项目。压减率33.3%。同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1个,是庆“三八”系列活动经费,由上年的5.77万元调整为5万元。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27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甘肃省妇女联合会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妇女联合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甘肃省妇女联合会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37、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38、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4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0、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职(役)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困难群众、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4、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的支出。 85、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临潭县妇女联合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临潭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 临潭县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此表为空表,无数据。
表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此表为空表,无数据。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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