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30 作者: 点击数: |
|
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开展道路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荐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开展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工作,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开展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开展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交通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9、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道路巡查中队、事故处理中队、法制宣传中队、车管所、城区交警中队、新城交警中队、冶力关交警中队等部门,各部门财务实行报账制,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在职人员17人,事业在职人员26人,招聘协警员48人,退休2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 540.174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40.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103.2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2.084 万元,增长 12.99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 专项业务经费145.8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 643.38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18年预算增加 165.29 万元,增长 34.57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减少)了 专项业务 资金。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381.4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1.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40.174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 540.17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62.084万元,增加 12.9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专项业务经费145.8 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8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5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 万元)。 (四)培训费 2 万元。 (五)会议费 0 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158.7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105.1 万元,增长 196.0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专项业务经费145.8 万元 。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计征收非税收入 15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 84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237.53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2100 平方米,价值 713.54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20 辆,价值 312.33 万元。 (四)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