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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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6)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7)加强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和群体性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9)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和乡镇派出所的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县各类重要安全警卫、禁毒、缉毒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1)对消防、武警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奖惩、优抚和教育培训,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纪检、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民警的违纪案件。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29个室所队,其中:局机关17个、基层派出所10个,看守所1个,治安拘留所1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 3235.31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233.0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2.22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472.47 万元,增长 17.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一般公用经费增加。2019年增加了472.4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 3233.08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18年预算增加470.25万元,增长 1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一般公用经费增加。2019年增加了470.25万元资金。其中:行政运行科目支出470.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3.0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 3080.88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450.05万元,增加 17.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加及一般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152.5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2万元,增长 15.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2019年增加了 20.2 项目预算资金。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0 个。
2、保障运转经费 3 个。
3、其他项目 0 个。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 2.16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2.84万元,下降56.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提倡节俭原则。2019年预计公务接待10 批次, 45 人次,主要为 上级部门的检查调研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4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6.57万元,下降73.96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合理安排 。
(四)培训费 2.51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13.29 万元,下降84.1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业务需求减少 。
(五)会议费 2.35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2.65万元,下降5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会议次数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 133.7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252.11 万元,下降65.3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经合理安排,经费节俭 。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3233.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70.25万元,增长7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一般公用经费增加。2019年增加了 470.25万元项目预算资金。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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