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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9-04-23   作者: 点击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6)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7)加强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和群体性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9)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和乡镇派出所的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县各类重要安全警卫、禁毒、缉毒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1)对消防、武警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奖惩、优抚和教育培训,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纪检、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民警的违纪案件。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29个室所队,其中:局机关17个、基层派出所10个,看守所1个,治安拘留所1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  3235.31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233.0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2.22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472.47  万元,增长 17.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一般公用经费增加2019年增加了472.4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  3233.08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18年预算增加470.25万元,增长   1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一般公用经费增加2019年增加了470.25万元资金。其中:行政运行科目支出470.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3.0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  3080.88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450.05万元,增加   17.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加及一般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152.5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2万元,增长  15.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2019年增加了  20.2  项目预算资金。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0  个。

2、保障运转经费 3  个。

3、其他项目  0 个。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  2.16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2.84万元,下降56.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提倡节俭原则2019年预计公务接待10 批次, 45 人次,主要为 上级部门的检查调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4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6.57万元,下降73.96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合理安排  

(四)培训费 2.51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13.29 万元,下降84.1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业务需求减少 

(五)会议费  2.35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2.65万元,下降5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会议次数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  133.7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252.11 万元,下降65.3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经合理安排,经费节俭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3233.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70.25万元,增长7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一般公用经费增加2019年增加了 470.25万元项目预算资金。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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