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6 作者: 点击数: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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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潭县委员会组织部2019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临潭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一个职能部门,是县委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干部及领导班子建设、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县党员、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和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四)按照党章规定,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及发展工作。 (五)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落实干部教育规划。 (六)贯彻省州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全县人才工作;负责全县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七)协调组织做好全县党建工作计划,指导个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的发展吸收、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八)制定实施县农牧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 (九)围绕党政工作重点,开展对青少年教育工作状况和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承办县委和州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党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行政编制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岗23人;退休3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2225.4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5.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34.086万元,增长7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411名村干部报酬、304名组干部报酬及144个行政村村办公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2225.4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18年预算增加1734.086万元,增长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2019年增加了411名村干部报酬资金、304名组干部报酬及144个行政村村办公经费。 其中: 1、20132款行政运行442.026万元,较2018年469.21万元减少27.184万元,减少5.8%。 2、新增213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为1783.38万元 。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5.4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442.0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7.184万元,减少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村级活动场所提升改造资金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0个。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下降)%,无增长(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 。 (四)培训费7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增加(减少)。 (五)会议费0 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增加(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442.0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7.184万元,下降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入社保。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计征收非税收入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收入增加,银行存款增大,利息增长,其中利息收入2.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2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04万元,增长3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5.7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9.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5.98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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