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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9-04-26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直接参与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二)、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民警职务执法、警务督察监督机制和落实错案追究制度。 
  (四)、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基层所队的考查考核配备管理工作。 
    (五)、负责临潭县森林公安机关的装备,督办和反馈上级机关的群众来信 、来访工作。 
  (六)、负责森林公安机关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临潭县森林公安局设有两室一队两所:办公室、刑侦大队、法制室、三岔派出所和冶力关派出所。
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20人;在职职工人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  267.471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50.396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17.045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38.949  万元,下降 12.7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在职人员6人调出,防火专项经费取消。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  267.441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18年预算  321.95  万元,下降   16.93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   54.509    资金。其中:
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1.工资福利支出合计  235.6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合计支出  19.5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2.3万元(退休费1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5.34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  255.3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66.61万元,减少   20.6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6人调出,防火专项经费取消。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19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与2018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1.8  万元,下降   36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单位出勤减少          。
(六)机关运行经费  7.4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9    万元,下降   37.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经费减少 。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计征收非税收入 7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1 万元,下降   12.5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利息减少,案件减少 ,其中利息收入  1  万元,罚没收入     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计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9万元,增长 77.0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已下批复购置车辆。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87.10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108 平方米,价值  28 .8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3    辆,价值   25.51  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积极进行单位绩效评价,此工作正在开展当中。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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