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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林业局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时间:2018-07-09   作者: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全县林业建设工作。拟定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合作项目申报。

(三)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指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各类公益林建设和商品林的培养,监督管理林业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的工作。

(五)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经济林果、森林生态旅游、花卉、野生动物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全县林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承担应有省、州政府批准的项目建设林地征用、占用工作。

    (七)负责全县湿地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荒漠化防治工作。制定湿地保护管理规划。负责全县陆生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林业改革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区乡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和林政稽查工作。

   (十)负责全县林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林业资金使用;按规定全县审批、核准全县级规划的林业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项目。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服务、教育、宣传和林业系统各类学会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临潭县林业局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股室。

     (一)办公室

    (二)资源林政管理股

    (三)林经股

    (四)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股

     (五)森林防火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606.49万元,较2017年下达预算数   万元增加8.5万元,增加0.07 %;主要是因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增资。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 160 万元,较2017年下达预算数  1168万元减少1008万元,减少 88 %;主要是因本年度单位 暖气费未列入预算,2018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2130201款行政运行90.13万元,较2017115.13万元减少25万元减少12.17%。

2、208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92.58万元,较2017年189.92增加2.66万元,增长0.6%。

3、2130204款林业事业支出178.87万元,较2017年288.16减少109.29万元,减少23.4%。

4、2110501款森林管护费308.22万元,较2017年317.89减少9.67万元,减少1.5%。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合计606.49万元元.

    商品服务支出合计支出609.8万元(人员经费606.49元、公用经费3.3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2.58万元(退休费生活补助192.58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3.3万元 ,与2017年预算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2017年1.1万元减少  0.1 万元,下降4.7%。预计接待人数8批次,共计60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2017年2.1万元增加0.2万元,增加0.45%实有车辆1辆。

4.机关运行费769.79万元。基本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为609.79万元,项目支出为160万元。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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