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2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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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临潭县国土资源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地质勘查行为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耕地保护。二是国土执法巡查。三是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四是地质灾害防治。五是各类用地保障。六是矿产资源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7月由原县土地管理局、县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而成。国土资源局现设局长1名,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副局长1名,局机关内设6个股室,派出机构有4个国土资源管理所,局下属机构5个,现有干部职工67人。局机设有3股1室:即办公室、建设用地股、地籍管理股、矿产管理股。局下属机构:临潭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临潭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临潭县测绘管理办公室、临潭县地质灾害监测站、临潭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局派出机构:城关国土资源中心所、新城国土资源中心所、王旗国土资源中心所、冶力关国土资源中心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临潭县国土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482.3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入预算148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3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支出预算148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33万元,占34.50%;项目支出971万元,占65.5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2.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54.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2.3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64.9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4万元,占总支出1.8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54.99万元,占98.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4.99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支出、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7.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2.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项支出971万元,包括2018年中央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800万元、结转2017年第二批省级新增费切块资金17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7万元。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临潭县国土资源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临潭县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临潭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临潭县国土资源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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