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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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卓洛乡人民政府是临潭县十六个乡镇之一,是临潭县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负责卓洛乡全乡的社会事务与农业经济发展的指导和领导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2)、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村镇建设规划。 (4)、负责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防火工作。 (5)、负责本乡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6)、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国家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人员编制及机构情况:临潭县卓洛乡在职职工66人,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40人;离退休10人,未统发4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临潭县卓洛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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