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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7-04-18   作者: 点击数: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

2、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5、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7、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的工作。

9、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1、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反映的是临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机构5个,直属分局1个,派出机构3个,挂靠临潭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及3个协会组织。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15名,实有在职人员57人,退休人员13人,其他财政供养人员4人(其中:退职1人,遗属3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预算总收入为595.8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595.8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类:基本支出595.8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70.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63万元,其中:公务费为5.70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业务费20万元;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工资为88.20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8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2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8.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00万元。

 

 

                                                          临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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