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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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政府授权的管理职能,指导和布局农村经济发展,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好农村市场,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2.为农业生产服务。按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实施管理,组织和协调,草拟制订管理办法。 3.为农村和农民服务。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为发展农村经济,为发展"三高"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4.对废旧物资回收和烟花炮竹工作实施管理,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配合公安部门对废旧物资经营点和烟花炮竹经营点进行检查,堵塞治安漏洞。 5.受政府委托,宣传国家关于食用碘盐的政策和要求,配合卫生、工商、盐业管理部门管好食盐和工业用盐市场,防止私盐流入。 6.负责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网点及大型商场的设置规划、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规划。 7.代表区联社参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各项活动,组织对外、对内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发展。 8.管理直属单位的资产、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能,指导基层社管好用好其所属的社有资产,理顺和化解债权债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9.负责我区"三防"抢险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工作。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突出 “新网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资供应服务、农产品营销、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 临潭县供销合作社事业编制11人。单位实有人数15人(调入1人);离退休6人,同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临潭县供销社预算经费收入151.43万元,其中:公务费1.4万元,人员经费150.0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 151.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2万元,离退休费39.6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1.06万元,减幅为43.09%。 临潭县供销合作社 2017年 04 月 05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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