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人民政府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网站年报

政府依申请公开

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重点领域公开

临潭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6-26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临潭县公安局设有19个内设机构,其中正科级建制6个(政工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禁毒警察大队、治安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建制13个(办公室、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情报中心、科技信息通信大队、预审大队)。设派出机构16个,正科级建制3个(城关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冶力关派出所),副科级建制13个(古战派出所、羊永派出所、店子派出所、陈旗派出所、长川派出所、洮滨派出所、羊沙派出所、八角派出所、术布派出所、卓洛派出所、流顺派出所、石门派出所、三岔派出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入 3518.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18.0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284.97 万元,增长 8.8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机构数增加。2020年增加了 284.97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 3518.06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19年预算增加 284.97 万元,增长 8.8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机构数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3174.6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33.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518.06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 3320.86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239.97 万元,增加 7.7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机构数增加 。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197.2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45 万元,增长 29.57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 禁毒管理 项目预算资金。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1.41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2.47 万元,(下降) 35.02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80.4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41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56.98 万元,增长 243.19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

(四)培训费 20.97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18.45 万元,增长 732.1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培训内容增加 。

(五)会议费 0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2.35 万元,下降 10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会议次数减少 。

(六)机关运行经费 540.4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406.67万元,增长(下降) 304.1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