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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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财政局 关于上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县政府办: 2023年,临潭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政府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办事透明度,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度,临潭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运用政府网站专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协助各部门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206条,依申请公开事项四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事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举办信息工作培训1次,接受培训44人次。 (二)政府信息管理。为加强对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信息审批程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专栏建设,我局对各股室制定考核目标任务,对发布内容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及时更正错、漏字,按时、按质、按量报送信息。 (四)规范信息发布。充分发挥临潭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专栏中的政务信息。一是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办理。二是依托报信息简报等媒介,加强财政信息宣传,探索利用政务信息查询收集、发布信息,提升信息传播时效。三是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不让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 (五)监督保障。2023年度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组织编制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临潭县财政局及时主动对政府财政资金信息、财政权责清单、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 (一)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印发了《临潭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潭财办发〔2023〕73号),明确了公开主体,县级预算单位为部门预决算的公开主体,并对全县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步骤作了要求,统一了公开模板;内设股室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把责任细化到股室和单位,通过密切配合,保障决算公开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国库股、预算股及时将公开要求和模板发送到相关资金管理股室,同时在时限要求内将县本级政府决算、“三公”经费在指定专栏进行公开;相关股室在人大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部门决算批复至一级预算单位,各一级预算单位在收到财政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部门决算在规定专栏进行公开,同时对有二级预算单位的下属部门进行二次批复,二级预算单位在收到主管局批复20个工作日在规定专栏进行公开。2023年度,县财政局及时对临潭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公开,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2022年县本级“三公经费”信息进行公开,牵头做好临潭县本级138家(不含涉密单位)预算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公开率达100%。 (二)权责清单信息公开 临潭县财政局涉及的行政职权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监督、其他行政职权共5类。2023年度,临潭县财政局及时通过政府门户专栏集中公开和更新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以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临潭县财政局及时对政府采购信息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主动公开。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共发布采购、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94条,其中:采购公告17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77条;PPP采购信息 0条;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2条;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0条;采购合同公告:77条;投诉处理:3条。全县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18亿元,实际完成采购金额:2.0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0.11亿元,节约率7.7%. (四)年度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信息公开 临潭县财政局无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事项。对中央和省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录,临潭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部门以转发上级文件的形式通知县级相关部门执行。 (五)全县会计考试相关工作公开 2023年度,临潭县财政局及时在甘肃会计网主动公开会计相关考试报名通知等4次,分别为:会计高级职称1次、会计中级职称1次、会计初级职称2次、会计初级改期、取消0次。 临潭县财政局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分散办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实行申请受理、要件审核、分发办理、追踪协调、信息提供和资料归档等六个步骤的规范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和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成立临潭县财政局重要政策解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度,临潭县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和政策解读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目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比较单一,主要还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下步工作中,临潭县财政局将更加注重规范运行,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升水平、上台阶,营造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1.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公开工作水平,科学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2.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继续加大对本部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规范信息发布。 3.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对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主动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 4.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等,加强对各股室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潭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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