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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6-09   作者: 点击数:  

 

 

 

 

潭市监发〔202361

 

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全链条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支撑构建一流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2023年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结合临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20

2023年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甘肃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甘南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的具体措施》《甘南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纲要(2021-2035年)》《甘南州“十四五”知识产保护和运用规划》临潭县知识产权强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临潭县“十四五”知识产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要求,强化法治保障,坚持改革驱动,完善保护体系,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建设,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依据《甘南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州推进计划》。制定2023年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工作方案》以及省州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实施《2023年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两法街接”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强化沟通协作,依托甘南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我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保护等工作,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公益援助。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引导行业协会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行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强化“两法”街接,加强与公检法协调沟通,建立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沟通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街接机制。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安全保障力和执法威力,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优化营商环境。

(三)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持续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建立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完善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制度,健全主动核查和举报机制,加强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机构的信用监管和政策约束指导加强商标权行政保护,遗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等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以及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依法对申请人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发挥行政裁决优势,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调处,严厉查处商标专利代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代理行业秩序。及时处置上级交办和部门、地区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重点问题线索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线索。

(四)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其他专利纠纷调解工作 健全专利纠纷案源收集摸排机制和侵权风险排查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及时防范化解侵权风险。坚持对民营企业、涉民营企业专利侵权纠纷化解,对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甘南州市场监管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渠由甘南州市场监管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委员会受理并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和地理标志违法行为查处、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竟争行为查处、商标专利代理违法行为查处由临潭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受理和处理,临潭县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消保股做好配合。加强制度建设,临潭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结合临潭实际和法定程序,制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流程、依流程和制度受理、处理侵权纠纷。

(五)扎实推进商标执法保护。严格商标管理,创新商标保护方式和手段,针对侵权假冒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创新商标保护方式和手段,加大案件协查力度,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网络销售等环节,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等严重侵权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履行商标监督管理义务,防范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发生。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以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加强服务商标保护。加大整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围绕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案件办理力度。

(六)加大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和宣传力度。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纳入日常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培育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引导条件成熟的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全程跟踪服务, 扶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突出特色质量标准,依法依规明科学合理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流程等事项,实行重点地理标志清单式监管,加大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的力度。强化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地理标志保护,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将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

(七)加强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参加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线上培训、举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沙龙等方式,促进企业交流信息、共享经验。建立重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建立企业遭遇知识产权不公平待遇反馈渠道,给予针对性支持指导。依托甘南州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一窗口统办、一平台运用、一链条保护、一站式管理、一体化服务”,为公众线上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指导

(八)做好重大活动知识产权护航。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系统机构健全、监管手段全面、执法经验丰富的优势,针对藏区农牧村市场侵权假冒易发、多发情况,应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费终端多管齐下,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采取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大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群众的品牌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重点做好大型展会、节庆期间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活动。主动作为、积极配合,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现场设站等措施, 做好有关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九)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辖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摸底排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有照无证”无资质知识产权代理行为线索集中排查工作,重点对辖区内企业、个体户证照以及经营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资质,经营范围未涉及知识产权业务,但超范围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企业、个体户和代理机构列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进一步加强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工作,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工作。

(十)突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常态化知识产权专项打击行动。鼓励开展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保护规则研究。按职责全面开展网上交易行为监管,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侵权盗版行为“剑网”和“秋风”等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对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和伪造或者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生产、销售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

、工作要求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建立责任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十二)加强业务指导。健全县级知识产权执法指导工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开展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选和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对于疑难案件等,要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时按要求做好请示以及答复。按时报送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

(十三)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全知识产权保护专题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宣讲等执法能力提升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执法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有力震慢侵权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 “5.10” 中国品牌日、中国专利周等活动,大力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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