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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01   作者: 点击数:  
  1. 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安排,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监督管理,立足实际、贴近民生,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和回应群众关注关切的用水问题,不断增强水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 年, 我局秉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是实现了各类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切实做到了程序公开透明,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完成了行政许可类1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类10项等共计25类事项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二是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在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共1条,公开的主要类别为部门预算。三是县政府门户网站截止目前共收到咨询求助投诉类信息68条,均认真解决、及时答复并做好沟通解释,受到群众认可。四是完善修改了智能知识库采编管理信息发布8条。

  2. 依申请公开方面

    县水务局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请公开工作,修改完善了县水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信息。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严格按照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的种类、时限、保密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及办法等要求,切实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水利工作的公信力,扩大公众参与。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平台,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是对照水务职能,不断优化网站内容,便于社会公众查询。二是优化网站政务服务事项,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使群众办事流程更清晰、办事渠道更丰富,将政府信息更方便的服务于社会公众。无微信微博公众号,其他媒体平台未注册账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专项工作,列入领导分工,强化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使其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51.35万元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与县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在信息公开方面不够全面,信息发布总量偏少,内容质量仍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高效、便民,质量数量稳步提高;二是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特此报告

临潭县水务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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