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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四项措施学习贯彻统计法实施条例

时间:2023-06-06   作者: 点击数:177  

县统计局四项措施学习贯彻统计法实施条例

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县统计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学习宣传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加强依法统计观念,切实增强敬畏、遵守、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

二是多渠道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工作,通过《临潭县统计信息内网》、印发《条例》手册、举办讲座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使统计调查对象明了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统计工作。

三是将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相结合,融会贯通、增进理解、全面掌握。

四是坚持长期学,把学习《条例》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学在经常、用在日常,将《条例》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和日常行为上,为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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