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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税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10   作者: 点击数:  

国家税务总局临潭县税务局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及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个方面的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潭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12183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临潭县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稳步推进主动公开,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

一是推动用权公开。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着力加强用权公开,积极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对2013年以来制定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清理规范网站政策法规库内容,对文件有效性进行标注。

二是加强税费政策发布及解读辅导。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税收政策“云辅导”,发布4个系列19期课程。加强“一竿子到底”培训辅导,帮助税务工作人员提高政策理解和咨询辅导能力。

三是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对26件应主动公开的建议提案复文通过网站专栏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二)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满足公众知情权

根据《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对申请接收、登记、补正、分办、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流程进行规范,对同类型申请实现办理程序统一、答复标准统一、答复文书统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法办理接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件,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的76件,占38%;无法提供的53件,占26.5%;不予处理的15件,占7.5%;不予公开的13件,占6.5%。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集中统一公开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在建设完成总局、省局、州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推动县区局统一设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推动公开内容聚焦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减税降费专栏”和“疫情防控”等专栏,针对不同对象和内容,集中发布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部署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以及其他执法信息实现集中统一公开。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健全与中国政府网的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根据“税费优惠政策库”小程序, “疫情防控税费优惠”小程序,实现税收政策随用随查。

(四)加强监督保障,进一步抓好《条例》落实

一是明确责任,找准抓手。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责任,层层抓落实。

二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按月督促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培训重要课程。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各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强化考评,提质增效。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按照《新条例》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和重点领域信息基本目录,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配套措施。将推进政务公开与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政务公开信息日常更新,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8

0

1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16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申请办理程序不够规范、文书格式尚不统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研究制定《税务机关政府信息申请办理规范》,统一文书式样,发布答复模板,规范税务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绩效考核,通过多种形式对进行督促整改,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不符合规定的部门予以绩效扣分。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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