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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冶力关镇人民政府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01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以来,我镇在县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了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冶力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冶力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冶力关镇关街村东街4号,邮编:747506,电话:0941—31710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冶力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举措,在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基础工作等方面持续发力。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主动公开情况。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党政办公室的镇党委组织员任常务副组长,两名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级各站所主要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专人具体负责全镇政务公开工作。镇党政班子会议定期听取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具体改进措施,2022年,我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5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期,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公开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做到政策公开、决定和工作过程、决策结果公开及时。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加大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镇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制定了《冶力关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冶力关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冶力关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对拟公开的信息将按相关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推进,既保证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也确保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有效推进。

(四)政务公开情况。一是紧紧围绕“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加强政府文件、行政执法信息等重点内容的公开,在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等内容发生变化后进行在政府公告栏及各村公示栏进行张贴,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回应。2022年度,我镇公开了《冶力关镇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并且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20余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镇党政办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规范制作了依申请公开告知书等相关表册,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因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规程引起行政诉讼并败诉。二是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2022年冶力关镇认领政务服务事项56条,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24项。三是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为民服务站显眼处均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全面、及时公开各种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对惠农涉农补贴、民生实事等各项工作进行张榜公示。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按照《条例》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和重点领域信息基本目录,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配套措施。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和不定期开展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各站所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准确落实到位。将推进政务公开与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推进,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政务公开信息日常更新,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观念不够强,有信息公开延后的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将加强时间观念,做到信息及时更新。二个别栏目更新数量过少,以后将加大收集各类资料,及时补充更新。三是存在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悉,相关规定了解不够,以后将加强学习,着力提升业务素质。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制度执行,全面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工作人员抓日常工作的格局,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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