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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财政局关于对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潭财报字〔2023〕164号)

时间:2023-09-06   作者: 点击数:  

县政府办公室:

我局共承办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三件,其办理情况为:

一是由方金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的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为: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村组干部报酬及村级办公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127号)要求,2020年起我县大幅提高村社干部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其中:村干部报酬年补助标准由原2.4万元/人提高至3万元/人,其中:兼任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党支部书记报酬年补助标准为4.5万元/人,组(社)干部报酬年补助标准由原7200元/人提高至9000元/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年补助标准由原4000元/人提高至9000元/人。村办公经费年补助标准由原4.1万元/村提高至5万元/村。

二是由苏玉琴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的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为:(一)其中第一条建议,提高村妇联主席补助标准,与兄弟县市妇联主席报酬持平。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本县各村(社区)妇联主席补助标准按照300元/月执行,每年3600元,因为没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支持,所以今年没有增加此项预算。对于此建议,局领导十分重视,仍将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跟进;(二)其中第二条建议,为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建议提高群团组织的办公经费。2023年经过我局的积极争取,县妇女联合会群团活动经费已从5万增加到10万元,县共青团委员会群团活动经费已从5万增加到7万元。

三是由朱斌懿等三名代表共同提出的“关于请求逐步增加乡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预算”的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为:我局高度重视,经积极汇报县委县政府,2023年已将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每村1万元,共计141万元;乡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每个乡(镇)5万元,共计80万元。

临潭县财政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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