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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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我局共承办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三件,其办理情况为: 一是由方金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的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为: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村组干部报酬及村级办公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127号)要求,2020年起我县大幅提高村社干部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其中:村干部报酬年补助标准由原2.4万元/人提高至3万元/人,其中:兼任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党支部书记报酬年补助标准为4.5万元/人,组(社)干部报酬年补助标准由原7200元/人提高至9000元/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年补助标准由原4000元/人提高至9000元/人。村办公经费年补助标准由原4.1万元/村提高至5万元/村。 二是由苏玉琴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的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为:(一)其中第一条建议,提高村妇联主席补助标准,与兄弟县市妇联主席报酬持平。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本县各村(社区)妇联主席补助标准按照300元/月执行,每年3600元,因为没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支持,所以今年没有增加此项预算。对于此建议,局领导十分重视,仍将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跟进;(二)其中第二条建议,为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建议提高群团组织的办公经费。2023年经过我局的积极争取,县妇女联合会群团活动经费已从5万增加到10万元,县共青团委员会群团活动经费已从5万增加到7万元。 三是由朱斌懿等三名代表共同提出的“关于请求逐步增加乡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预算”的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为:我局高度重视,经积极汇报县委县政府,2023年已将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每村1万元,共计141万元;乡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每个乡(镇)5万元,共计80万元。 临潭县财政局 2023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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